“以身试法”语出《汉书·王尊传》∶“太守以今日至府,愿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明慎所知,毋以身试法。”“后上行幸雍,过虢,尊供张如法而办,以高弟擢为安定太守。到官,出教告属县曰∶’令长丞尉奉法守城,为民父母,抑强扶弱,宣恩广泽,甚劳苦矣。太守以今日至府,愿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故行贪鄙,能变更者与为治。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又出教敕掾功曹‘各自底厉,助太守为治。其不中用,趣自避退,毋久妨贤。夫羽翮不修,则不可以致千里;阑内不理,无以整外。府丞悉署吏行能,分别白之。贤为上,毋以富。贾人百万,不足与计事。昔孔子治鲁,七日诛少正卯,今太守视事已一月矣,五官掾张辅怀虎狼之心,贪污不轨,一郡之钱尽入辅家,然适足以葬矣。今将辅送狱,直符史诣合下,从太守受其事。丞戒之戒之!相随入狱矣!’辅系狱数日死,尽得其狡猾不道,百万奸臧。威震郡中,盗贼分散,入傍郡界。豪强多诛伤伏辜者。坐残贼免。”
西汉时,有一位名叫王尊的官员非常廉洁。王尊,字子赣,涿郡高阳人,从小死去父亲,由他的伯父抚养长大。伯父家里比较贫穷,王尊每天要赶着羊群去放牧。这孩子酷爱读书,放牧时总要带些书阅读。他对书上提到的那些秉公执法的清官非常崇敬,希望自己将来也能成为这样的人物。
很快,王尊长到了十三岁。一天,他央求伯父为他在郡里的监狱谋一份差使。伯父听后惊讶地问他“你还是个孩子啊,又不懂刑律,怎么能到监狱去做事呢”王尊说“孩儿已从书中见到过很多,以后再跟狱长多学学,不就行了吗?”伯父经不住王尊的一再央求,备了礼托人找狱长说情,狱长便把王尊当听差在身旁使唤。王尊当了几年听差,经常接触到刑狱方面的事务,长进很快。
一次他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太守很赏识他的才能,便把他留在府中做了文书副官。又过了几年,王尊辞去职务,刻苦攻读《尚书》、《论语》等儒家经典,后来太守又征召并安排他在太守属下管理诉讼案子,做郡决曹史。由于他执法严正,被授予虢县县令职,后来改任辽西盐长官,又升为安定郡太守。当时,安定郡官场非常混乱,一些官员利用权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百姓怨声载道。王尊一到那里,就立即整顿吏治,并告示属县所有官吏忠于职守,以身作则,为下属作出榜样。法律无情,不要怀着侥幸心理去触犯法律。
郡里有个属官名叫张辅,此人心狠手辣,搜刮了大量民脂民膏,民愤极大,告示贴出后不但不思改悔,反而更变本加厉。于是,王尊把他捉拿归案,抄出赃银百万。这贪官入狱后,没几天就一病身亡。接着,王尊又惩办了一批罪行严重而又不思悔改的豪强。这样一来,安定郡开始太平起来。由于王尊嫉恶如仇,执法如山,受到了百姓的尊敬和爱戴。
“以身试法”,以,拿,用。身,身体,性命。试,尝试。表示明知法律禁止,还要亲身去触犯。清代小说家李伯元《文明小史》第六十回∶“哼哼,他倒敢以身试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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