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语出《史记·高祖本记》∶“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灞上。子婴在当了46天的秦王后,被迫向刘邦投降。刘邦进咸阳后,见秦宫富丽豪华,美女如云,于是,就赖在宫中饮酒作乐不愿离开。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秦王因荒淫无道而灭亡,若刘邦重蹈秦王覆辙,早晚也会以失败而告终。刘邦接受了他俩的建议,下令封闭王宫,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随即还军灞上。
为了赢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都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当时,楚怀王曾对我和项羽说∶‘你们谁先入关谁即称王。’一路上,我没有受到什么阻拦,还打了几场胜仗,顺利地进了关中。现在我和诸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接着,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纷纷取来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刘邦深感张良劝告正确。他对百姓们说∶“军中有的是粮食,不可接受你们的礼物,若任意收礼,则违反了我刘邦进关的初衷了!”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最后取得了天下,建立了西汉王朝。
“约法三章”的典故原指订立法律与人民相约遵守,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东汉史学家班固《汉书·刑法志》∶“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杨终传》∶“高祖平乱,约法三章。”元代学者、教育家耶律楚材《怀古一百韵寄张敏之》∶“约法三章日,恩垂四百基。”元代小说家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六十五回∶“昔高祖约法三章,黎民皆感其德。”清代小说家文康《儿女英雄传》第二十二回∶“因姑娘当日在青云山庄有‘一路不见外人’的约法三章,早吩咐过公子沿路无事,不必到姑娘船上去。”现代出版家邹韬奋《经历种种尴尬》∶“我们很郑重地和工头约法三章,什么时候交稿,什么时候看校,什么时候拼版。”
亦作“法三章”。唐代诗人李商隐《赠送前刘五经映三十四韵》∶“鼎新麾一举,革故法三章。”
亦作“三章约”。唐代诗人李商隐《今月二日不自量度辄以诗一首干渎尊严复五言四十韵》“愿守三章约,还期九译通。”
亦作“三章律”。唐代诗人骆宾王《畴昔篇》诗∶“慎罚宁凭两造辞,严科直挂三章律。”
亦作“汉三章”。唐代诗人李商隐《故番禺侯以赃罪致不辜事觉》诗∶“杀人须显戮,谁举汉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