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细节》是罗翔创作的法学随笔集,首版时间为2021年11月。
《法治的细节》面向大众读者,从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经典名著讲解等6大板块,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内容包括辛普森案、电车难题、性同意制度等法律基本常识,或N号房、张玉环案等时事热点的案件,多维度培育法律思维,助力法治社会的构建,点亮每个人心中的法治之光 。
内容简介
《法治的细节》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罗翔的法学随笔,面向大众读者,从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经典名著讲解等6大板块,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 [7] 。内容集结罗翔2019-2021年对法治与社会的观察,包括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经典名著讲解等六大板块 包括辛普森案、电车难题等法律基本常识,多维度培育法律思维,助力法治社会的构建,点亮每个人心中的法治之光 。后两章主要收集他的阅读和思考、求学经历,以及他爆红后的心路历程,袒露其心境的变化。
创作背景
《法治的细节》是罗翔长期在澎湃新闻“法治的细节”栏目发表的文章合集。之前的文章曾结集成《圆圈正义》《刑法罗盘》出版。
作品鉴赏
主题思想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罗翔在解读“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中出现的法律判断与道德判断的冲突时,他说“当一个人是否应该接受法律惩罚的时候,不能仅仅根据道德来定性,更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决定。但是,法律又不能与道德严重抵触”,并提醒大家“不要轻易对他人进行道德论断”。如果韩国的N号房事件发生在中国,除了组织者有罪,围观者会不会构成犯罪?罗翔根据中国刑法理论规定告诉大家,围观者构成共同犯罪,但执法部门应当避免淫秽物品打击对公民的隐私权的过度侵扰。辛普森案引发他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思考,他承认法律是有缺陷的,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只能通过既定的程序去追求有限的正义,如果无视程序规则追求实体正义,“那么也许在某个个案中会实现正义,但潘多拉的魔盒却也由此打开了,使得每一个无辜公民都有可能成为刑罚惩罚的对象”。可以看到,在他的文章中,除了“硬核”的普法以外,更有着严肃的、混杂着哲学和人性思考的法治理念。
在法治的认识方面,罗翔认为,法治只是治理社会的次优选择,或者最不坏的选择。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法律只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手段。法律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维护秩序,而要维护秩序必须以惩罚为后盾。法律不是一种工具,它具有独立的价值,它要让权力在规则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民众的自由。
罗翔希望每一个法学学子不要陷入法律技术主义,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否则“法律学多了,人就慢慢丧失人性了”。他从自己大学时帮助求助者、第一次感受到法律可以影响到他人的一生等经历,意识到应该让知识从书本走向现实,让法律不再停留于抽象的逻辑,而是成为每一个人鲜活的故事。而他时常反思自己不够勇敢、自恋和偏见的态度,以及言谈中藏不住的法治信仰和人性温暖,让无数对法律知识不太了解的人看到了法治的光芒。
艺术手法
罗翔通过真诚而风趣的语言向读者普及了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并从多维度培育法律思维,助力法治社会的构建。文字真挚而富有感染力。罗翔从人类法治理想追求和实现等大道理入手,他深知细节的力量,在对热点案件的解读中,不断在法理和现实找寻平衡点,洞见法治的细节,而这一找寻的过程,本身就体现出了法治中的细节。罗翔擅长引申到哲学的层面,串起苏格拉底、柏拉图等哲学家的理念,剖析自己的人生经历,引发形而上的思考。
目录
扉页
序言
一、法律与道德
法治如何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性
从法律角度破解电车难题
我们为什么要诚信?
“孝子”能否逾越法律?
脑死亡、植物人与“死亡”
死刑应当被废除吗?
二、法理的思辨
孩子起诉父母生下自己
可怕的配阴婚民俗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
人肉搜索的罪与罚
三、正义的实现
“世纪审判”辛普森案
二十六年了,正义的惩罚还会降临吗?
踹伤猥亵者,见义勇为的尺度
优势证据与合理怀疑:锤杀案中的证明难题
与智力残障女孩结婚构成强奸罪吗?
韩国N号房事件的N重罪
四、性刑法
性刑法的惩罚边界
当我们谈论恶劣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性侵犯罪中的核心问题,是不同意
代孕应该合法吗?
胎儿有权利吗?
艺术是自由的,但并非无拘无束
五、读经典
在读书中超越有限的今生
狂热的魔咒、理性的自负
审判苏格拉底,读柏拉图《申辩篇》
读《会饮篇》,理解爱的严肃与崇高
找到你的玫瑰花
六、对话
我的青铜时代
如何做一个称职的老师?
我们画不出完美的圆,但它是存在的
后记
祝各位同学一路平安
… …
经常有人问我,过去一年取得了哪些成就?
我知道他们希望听到的答案——成为一名网红。但我觉得这不叫成就,只是被命运所砸中。运气并非成就,命运之手把我托举到不配有的高度。让人飘飘然、让人晕眩,最终让人诚惶诚恐。
对有些人而言,网红可能是一个贬义词,但是对我个人而言,网红只是一个中性的词汇,你可以赋予它各种意义。如果通过这个标签让更多的民众认同法治的精神,这是我的莫大荣耀。
我确实非常意外,很多青年朋友会喜欢看我讲刑法,有人说是因为幽默,有人说是因为哲理,但我想这些视频不过是拨动了大家的心弦,与其说是我打动了大家,不如说大家是被自己内心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所感动。
苏格拉底在《美诺篇》中提醒我们注意一个悖论:一个人既不能试图去发现他所知道的东西,也不能去发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他不能去发现他所知的东西,因为他知道了便没有必要去探寻;也不能去发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因为那样的话,他甚至不知道他要去探寻什么。苏格拉底解决悖论的方法是认为所有的知识和探寻都只是一种回忆。对于无知的人只需要去提醒他,以便让他自己回忆起他所知道的东西。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是人类的出厂设置,无需被灌输,只需要被激活。
成为“刑法网红”,让我拥有了自己不敢想象,也不配拥有的影响力。我害怕自己滥用这份力量,更害怕自己迷恋这份影响力。
我常常鼓励法律专业的朋友通过热点写作传播法治理念,自己也坚持写法律随笔,去年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对热点案件的解读,是不是在消耗热点、追名逐利?
在解读热点案件时,我尽量抽象出普遍性的现象,再分析我们应该如何通过法律去应对。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剥削他人,不要利用他人的痛苦,不要为了追逐名利而吞没原本的法治追求。我相信如果一个热点案件的解读,能够促进法治理念的传播与普及,这依然是有益处的。同时,我也更加认识到自己的有限、幽暗与伪善,即使身为专业人士,带着追逐法治理念的初衷去解读案件,也可能会事与愿违。
我们在从事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但是遇到阻力时又会觉得毫无意义。虽然在逻辑上,我知道这是不对的。因为当你觉得没有意义,那就一定存在与此相对应的意义之所在。只是,人类从来不是一种完全理性的存在,我们有自己的软弱与感性,我们时常纠缠于虚荣与虚无的诱惑。摆脱这种诱惑的周而复始,是一个至大的福分。
法治在我看来,只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法治要维护社会秩序,同时又要限制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本身,防止它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力量。法治只是治理社会的次优选择或者说最不坏的选择。人们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对最优选择的追求。但是人类的经验和历史不断地告诉我们,追求最优选择的初衷,最后往往会带来最坏的结果,通往地狱的道路总是看起来在走向天堂。
这个世界充满着太多的聪明的“智者”,他们用各种似是而非的观点蛊惑着人们,让我们日益肤浅与独断。亚里士多德在《论智者的谬误》中为“智者”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智者的技艺貌似智慧其实不是智慧,所谓智者就是靠似是而非的智慧赚钱的人。
我很害怕自己成为这样的“智者”。我只想和各位一起追寻智慧。这种智慧更多是一种否定性的智慧,那就是承认自己的无知,接受理性的有限,在各种悖论中寻找到似非而是的真理。
我一直将自己定位为一个法学殿堂的门童,邀请各位的光临。相信大家在这个殿堂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大师。如果有人因为我的视频体悟到法治的观念,因为我的课程开始追逐更高的法治理想,因为我的话语更加坚信了法治的力量,我由衷地高兴与感激,这对我也是一种鼓励,让我在大家身上看到了中国法治的希望,让我感到法治所倡导的公平和正义依然是大家心中最深的渴望。作为门童,我所做的事情很小,能起到的作用也微乎其微,我只想邀请大家与人类伟大的先贤对话,感受人类群星的璀璨,超越我们日常生活的庸碌,思考法治真正的要义。
法律在不断进步,法治的细节在不断完善,这种进步与完善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与民众共同实现的。
在追逐法治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有灰心和失望,也许还会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当你灰心的时候,希望能够有一种力量帮你擦去掉落在心中的灰尘,让法治的热情在心中重新燃烧。当你失望的时候,也许正是因为你对法治太过盼望而沮丧。看见的不用去相信,看不见的才用去相信。在可见的视野中,我们经常看到不公平和不正义,这让我们对看不见的公平和正义更加充满向往。人总要对焦于某种超越生活的存在,才能告别习以为常的平庸与肤浅。因此,我们可以把这种失望看成“矢望”——“矢志不渝”的“盼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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