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比、兴,是《诗经》主要的表现手法。关于赋、比、兴的含义,历来众说纷纭,宋朝朱熹的解释是比较有代表性的。朱熹曾云:“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1)赋。实际上就是为了突出主题对象所作的描写。通常是一系列排比句式,而且多用骈文,看上去非常绚丽夺目。比如《陌上桑》:“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2)比。即比喻,以彼物比此物,起着将情感扩大或者缩小的作用,又或者是以较为委婉的方式来表达不方便直接表达的感情。比如李白《蜀道难》中有“朝避猛虎,夕避长蛇。磨牙吮血,杀人如麻。”这是采用顾左右而言他的方式,以兽行来比拟人的作为,在略有夸张的同时,充分宣泄着诗人内心的愤懑。
(3)兴。即联想,触景生情,因物起兴。具体说来,即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从特征上讲,有直接起兴、兴中含比两种情况;从使用上讲,有篇头起兴和兴起兴结两种形式。
起兴主要有两种效用。其一提出中心,奠定全文的基调。其二“引起·”读者“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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