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年—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
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分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姚思廉撰《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卷,姚思廉的史学事业,除了撰成《梁书》和《陈书》而外,他还是唐初第一个撰述本朝国史的人。刘知几说他在贞观初年撰纪传体国史,“粗成三十卷”。成为唐代撰述国史的先声。当代人称赞姚思廉的人品和史学是:“志苦精勤,纪言实录。临危殉义,余风励俗。”姚察
姚察(533—606年),字伯审,南朝吴兴武康(今浙江杭州西北)人,南朝历史学家,先后在梁、陈、隋三朝做官,参与修史工作。他在陈朝时,开始撰梁、陈二史,未成。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他又奉诏继续撰梁、陈二史。据说,姚察“博极坟素,尤善人物,至于姓氏所起,枝叶所分,官职姻聚,兴衰高下,举而论之,无所遗失。”在门阀风气很盛的南北朝时期,史学家的这种学识和修养无疑是很重要的。然而,姚察终于未能完成梁、陈二史,就在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去世了。临终之前,他告诫儿子思廉一定要“续成其志”。
姚思廉
姚思廉
姚思廉
姚思廉(557~637年),字简之,本名简,以字行,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父姚察,在梁朝以文才著称。陈时任吏部尚书,领大著作。陈灭后入隋,任秘书丞,隋文帝杨坚命他继续修撰早已着手的梁、陈两代历史。史称其“学兼儒史,见重于三代”。大业二年(606年)姚察死,遗嘱思廉继续完成这两部史书。
贞观初,姚思廉任著作郎、弘文馆学士。后官至散骑常侍。姚思廉继承了父亲遗志,为父亲守丧期满,即上表陈述父亲遗愿,请求继续修撰二史。隋炀帝下诏准许后,他一直在为此努力工作。
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年),他又受诏同秘书监魏征同撰梁、陈二史。在父亲遗稿的基础上,他进一步采择谢昊、顾野王诸家旧作,经编纂校注,于贞观九年(635年)修成《梁书》《陈书》。这两部史书的总论为监修魏征所作,其余部分都是姚氏父子几十年心血的结晶。书中有二十六卷梁朝前期人物列传的卷末论赞称“陈吏部尚书姚察曰”云云,可以推想,这些部分是姚察的原稿。
姚思廉受唐太宗诏撰《梁书》时,已年过七旬。太宗命秘书监魏徵主持梁、陈、齐、周、隋五史的修撰,并参预撰写论赞,所以卷六敬帝纪后总论梁朝一代兴亡的论赞署名“史臣郑国公魏征”。
姚察及姚思廉父子虽为史学家,但都有较深厚的文字素养,于史文撰著方面,文字简洁朴素,力戒追求辞藻的华丽与浮泛,继承了司马迁及班固的文风与笔法,在南朝诸史中是难能可贵的。
成书经过编辑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李渊根据史臣令狐德棻的建议,诏群臣撰写北魏、北齐、北周、隋、梁、陈六代史,姚思廉奉命参与撰写《陈史》。但这次修史工作由于人事的迅速变动和组织工作方面的经验不足,没有取得什么成果。直到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年),李世民重新下达撰梁、陈、齐、周、隋五代史的任务,姚思廉一人独力承担梁、陈二史的编撰工作。为什么唐高祖时要修六代史,唐太宗时只命修五代史呢?因为唐太宗时史臣们经过认真讨论,认为北魏的历史已经有北齐魏收所撰《魏书》和隋代魏澹所撰《魏书》,它们都很详备,没有必要重修了。唐太宗采纳了史臣们的意见,只命重修五代史。七年后,即贞观十年(636年),五代史同时撰成。
姚思廉撰《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卷,终于实现了他父亲的遗志。这一年,他八十岁。第二年他就去世了。姚思廉的史学事业,除了撰成《梁书》和《陈书》而外,他还是唐初第一个撰述本朝国史的人。刘知几说他在贞观初年撰纪传体国史,“粗成三十卷”。成为唐代撰述国史的先声。当代人称赞姚思廉的人品和史学是:“志苦精勤,纪言实录。临危殉义,余风励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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