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后还有救济途径吗?
作 者 : 王昊宇
日 期 : 2019
会议名称 :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2卷 总第2卷)
会议录名称 :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2卷 总第2卷)
作者联系方式 : 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
摘 要 : 许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企业设计了一个商标,并且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然后再申请商标注册。但是在注册过程中,由于在企业拟注册的商标类别上已经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从而被驳回申请,经过了复议程序后,仍维持驳回申请的结论。由于之前的商标已经投入使用,且花费了一定人力物力,企业仍想继续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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