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逍遥游》说宋国漂洗纩絮的专业户,为防治手皲裂,发明了护肤霜,世代自用。其秘方被人卖到吴国去,用于冬季水战。吴国水兵搽用了护肤霜,增强了搏杀力,打败越国。读到这里,我曾想过:“可以戴皮手套作战嘛。”以当时的鞣皮技术,缝制皮手套不会成问题,或许那时早就用手套了。《说文解字》称袜子为“足衣”之先例,手套若有,该叫“手衣”。遗憾的是查了类书《太平御览·服用》,还是没有。看秦陵兵马俑,未见戴手套的。如果手套妨碍搏杀,当兵的不能戴,那端拱而坐,动口不动手的帝王总可以戴吧?为啥也不戴?
历代制礼作乐,服用奢侈。戴在头上成累赘的冠冕,他们发明了多少花样啊,都是徒具观瞻而无实用,成为虚饰。直到清朝皇帝,仍未戴过手套。那时富人过冬,戴毛皮缝制的筒形套,其名曰手笼子。20世纪40年代上海摩登穿海虎绒大衣,双手就抄在手笼子内。平民冬着棉袄,双手也抄在袖筒内。这种姿态使人耸肩佝背,显得没有精神。乾隆皇帝接见戴手套的马戛尔尼,应知晓其功用,然而“用夷变夏”是万万不可的,就让手冷着吧。
明末清初屈大均著《广东新语》,说他登荷兰船,见船员“人各以柔韦韬手,食则脱之”。柔韦者,软皮也;韬,套也。这是皮手套,尚无以名之。“韬手”动宾结构,倒之即成名词手韬,也就是手套了。如此说来,此物传入中国,仿而制之,至多三百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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