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巢氏 燧人氏 伏羲氏 神农氏
这几个传说中的远古“帝王”,是古代人们根据对原始社会情景的推测而提出的一些假想人物。原始社会的情景没有文字记载。
相传“有巢氏”“构木为巢”。所谓“构木为巢”,是指原始人用树枝架着像鸟巢般的住所,在树上居住。早在五六十万年前,人类最早的祖先——“猿人”,刚从树上降落到地面来生活,初步学会直立行走,他们拿着自己制造的粗糙石器,在那遮天蔽日的森林里和鸟兽逼人的原野上,用集体的力量猎取虎、羊、熊、鹿等野兽,掘取、采集植物的根茎和果实,来维持自己简朴、艰苦的生活。最初,他们还保持着在树上居住的习惯——“构木为巢”;后来,由于地面的活动日益成为经常性的,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他们又渐渐学会了利用野兽的洞穴,或者亲自在山岩边挖掘洞穴来作为防御野兽侵袭的藏身处所。北京西南周口店的“中国猿人”遗址,就是一个洞穴住址。
相传“燧(suì)人氏”“钻木取火”。原始人不知道熟食,猎取到野兽后就连毛带血地生吃。经过长期观察,他们才慢慢发觉由于雷电或火山喷发所引起的森林大火不但可以取暖,而且可以吓跑野兽;同时还发觉被火烤焦的兽肉,吃起来比生肉更香、更有味,也更容易消化。于是,他们逐渐地学会了如何保存天然火种不让它熄灭,用火来烧熟食物、驱逐寒冷、围猎猛兽。由于有了火,过去许多不能生吃的东西可以熟食了,可食之物的范围扩大了;由于熟食,“猿人”的躯体有了新的发展,脑量有了增加,因而在形体上逐渐进化到了“古人阶段”——猿人和现代人之间的过渡阶段。此后又不知经历了多少年,通过长期的实践观察、观察实践,原始人发现进行燧石加工或久钻一块坚硬的木头时,往往由生热而迸出火光,根据这个道理,他们慢慢地学会了“钻木取火”。从此,用火便得到了保障。在我国“旧石器时代”遗址中,曾发现用火的痕迹,这说明远在四五十万年以前,居住在这里的人类,就已经知道熟食了。
相传“伏羲氏”(又称“庖牺氏”)教人结网捕兽、捕鱼,“养牺牲以供庖厨”,又说他“教民嫁娶”。这个传说所反映的时间,大致在人类社会进入“中石器时代”以后。这时,石器的制作比以前进步,石器的种类比以前增多,因而猎获野兽的效率也比以前提高了。特别是像弓箭、矛、鱼叉等一类狩猎工具出现后,连空中的飞鸟、水中的游鱼,也都成了猎取的对象。猎获物多了,一时吃不完,饲养起来让它们繁殖,要吃时再宰掉,以后如果再遇到刮风下雨的日子无法出外围猎,或者围猎一无所获时,就不会再像以前那样闹饥荒了。牧畜的发明,使人类的生活相对安定下来。人类社会的发展,慢慢地由原始群居阶段进入了有组织的氏族社会阶段。氏族社会一开始是以妇女为中心的母系社会,妇女在生产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这时候,在婚姻方式上,已经摆脱了同族间“乱婚”的现象,而采取了氏族与氏族间兄弟姊妹对偶婚姻的形式,出现了“嫁娶”。由于氏族社会是以母系为中心,因此这时出嫁的不是女子,而是男子。
相传“神农氏”尝百草,发明医药,设立集市,又说他制造耒(lěi)、耜(sì)等农具,教人们种植五谷。这个传说所反映的人类社会发展阶段,大致相当于“新石器时代”。在这个时代,人类通过长期的劳动,逐渐积累了丰富的辨认和培植可食植物的经验;石器的制作又比以前更进了一步。石刀、石镰和木制耒、耜等农具的出现,说明农业已经开始。当然,这时候的农业还是极为原始的,人们只知道在砍倒烧光的林地上播种谷物,等待收获,还不知道施肥和进行田间管理。这种农业,后世称之为“锄耕农业”。这时饲养牲畜有了进一步发展,畜牧业与农业需要分别进行,因而开始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由于社会的分工,促进了原始交换的萌芽;开始时,这种交换当然还只是偶然的,不过到后来便成为经常性的了。我国典型的“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遗址所发掘的器物,正好展示了古史传说中“神农氏”时代这一发展着的“锄耕农业”经济的某些社会图景。